A01087《稅務證件增補發(fā)報告表》
稅務證件增補發(fā)報告表
納稅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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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識別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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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補發(fā)稅務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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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補發(fā)稅務證件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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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納稅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表單說明】
1.適用范圍:本表適用于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發(fā)生損毀丟失的情況。
2.稅務登記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稅務登記證正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臨時稅務登記證正本、臨時稅務登記證副本、扣繳稅款登記證件等,其他稅務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發(fā)票領購簿、委托代征證書等。
3.增補發(fā)稅務證件原因:應寫明申請增補發(fā)的具體原因。若為稅務證件遺失、損毀的,應注明原稅務證件的證件名稱、證件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