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務分類
(一)舉辦各類展覽、講座、培訓等,普及科學文化知識,開展社會教育,提高群眾文化素質,促進轄區(qū)內精神文明建設。
(二)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指導群眾業(yè)余文藝團隊建設,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干。
(三)組織并指導群眾文藝創(chuàng)作,開展群眾文化工作理論研究。
(四)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
(五)建成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開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
(六)指導下一級文化館(文體站、社區(qū)文化中心)工作,為下一級文化館(文體站、社區(qū)文化中心)培訓人員,并向下一級文化館(文體站、社區(qū)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資源和文化服務。
(七)指導本地區(qū)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兒文化工作;
(八)開展對外民間文化交流。
負 責 人:張明浩 職 務:向陽區(qū)文化服務中心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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