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申報享受稅收減免(契稅)操作指南

廣東省稅務局申報享受稅收減免(契稅)操作指南

101112019-12-13 17:10  95商服網(wǎng)
SX000222 申報享受稅收減免(契稅)

【申請條件】

符合申報享受稅收減免條件的納稅人,無需進行稅收減免備案或者核準,在辦理納稅申報時直接享受。
申報享受稅收減免事項,分為需在首次申報享受時隨申報表報送附列資料和無需報送附列資料兩種。無需報送附列資料的稅收減免情形詳見《稅收優(yōu)惠事項清單》。

【設(shè)立依據(jù)】

1 文件名稱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棚戶區(qū)改造有關(guān)稅收政策的通知》 文件字號 財稅〔2013〕101號
制定機關(guān)全稱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四條
條款內(nèi)容 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稅率計征契稅;購買超過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稅率減半計征契稅。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zhì)版材料;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wǎng)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zhì)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zhì)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zhì)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份數(shù)
1 棚戶區(qū)改造相關(guān)證明材料 必報
2 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xié)議 必報
3 身份證、戶口簿、結(jié)婚證(已婚的提供) 必報
4 家庭唯一住房證明材料 必報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廣東電子稅務局網(wǎng)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jié)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gòu)】

主管稅務機關(guān)

【辦理流程】

廣東省稅務局 申報享受稅收減免(契稅)流程圖

【納稅人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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