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000189 境內單位報送外派人員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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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凡有外派人員的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政府部門。
【設立依據】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
序號 | 資料名稱 | 報送條件 | 資料形式 | 份數 | |
1 | 《外派人員情況表》 | 必報 |
|
1 份 |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辦理時間】
1個工作日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政府部門,凡有外派人員的,應在每一公歷年度(以下簡稱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外派人員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