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境內單位報送外派人員情況表操作指南

廣東省稅務局境內單位報送外派人員情況表操作指南

54722019-12-09 20:47  95商服網
SX000189 境內單位報送外派人員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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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凡有外派人員的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政府部門。

【設立依據】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份數
1 外派人員情況表 必報
原件
1 份

【表證單書】

1.SJBD051《外派人員情況表》.doc
2.SJBD051《外派人員情況表》(填寫樣例).doc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

【辦理時間】

1個工作日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政府部門,凡有外派人員的,應在每一公歷年度(以下簡稱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外派人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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