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000187 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注冊碼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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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設立依據(jù)】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zhì)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wǎng)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zhì)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zhì)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zhì)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
序號 | 資料名稱 | 報送條件 | 資料形式 | 份數(shù) | ||
1 | 居民身份證(外籍人員持有效身份證明) | 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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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份 | ||
2 | 經(jīng)辦人(代理人)身份證件 | 委托他人辦理,被委托人身份證查驗原件,歸檔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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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份 | ||
3 | 經(jīng)辦人(代理人)身份證件 | 委托他人辦理,被委托人身份證查驗原件,歸檔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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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份 | ||
4 | 授權(quán)委托書 | 委托他人辦理,被委托人身份證查驗原件,歸檔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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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份 |
【表證單書】
無
【辦理地點】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jié)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gòu)】
主管稅務機關(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