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一照一碼戶信息變更
【申請條件】
已辦理“多證合一”的納稅人信息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變更信息。
【設立依據】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
序號 | 資料名稱 | 報送條件 | 資料形式 | |
1 | 經辦人(代理人)身份證件 | 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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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01011《變更稅務登記表》 | 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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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變更信息的有關資料或證明材料復印件 | 變更信息的有關資料或證明材料復印件,對于稅務機關能夠獲取相關信息的可取消報送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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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單書】
1.A01011《變更稅務登記表》.docx
【辦理地點】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納稅人生產經營地、財務負責人、核算方式等非市場監(jiān)督部門登記信息發(fā)生變化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變更。
4.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5.經過實名信息驗證的辦稅人員,不再提供登記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等資料。
6.調查企業(yè)在稅務機關實施特別納稅調查調整期間,申請變更經營地址的,稅務機關在調查結案前原則上不予辦理變更手續(xù)。
2.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納稅人生產經營地、財務負責人、核算方式等非市場監(jiān)督部門登記信息發(fā)生變化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變更。
4.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5.經過實名信息驗證的辦稅人員,不再提供登記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等資料。
6.調查企業(yè)在稅務機關實施特別納稅調查調整期間,申請變更經營地址的,稅務機關在調查結案前原則上不予辦理變更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