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
【業(yè)務概述】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申請延期的申報期限之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
納稅人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其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期限可以順延。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準。
【資料處理】
1 《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
2 《延期申報申請核準表》
3 納稅人確有困難不能正常申報的情況說明
4 經辦人身份證件
5 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6 代理委托書
7 代理人身份證件
8 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功能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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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稅種信息都是自動帶出,可根據需要刪除相應稅種明細,并根據需要增加相應的稅種明細,填入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示頁面如下圖,
確定后進入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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