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電子稅務局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操作流程說明

河南省電子稅務局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操作流程說明

62372019-07-01 14:05  中國政務服務網

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

一、業(yè)務描述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規(guī)范性文件所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和各種規(guī)費(具體是指社保費征收)。納稅人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fā)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或者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同時,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予批準的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收滯納金。社保費的延期繳納由各地稅務機關進行確定和相關信息維護。

二、操作流程

(一) 業(yè)務辦理流程

模塊路徑:首頁-【我要辦稅】-【稅務行政許可】-【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

1.打開模塊,需要填寫【延期繳納稅款】和【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兩個表單,如下:

河南省電子稅務局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
河南省電子稅務局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

注:表單中灰色項為自動帶出不可編輯項,白色項為選填項,綠色項為必填項。

2.點擊【保存】按鈕,待頁面彈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點擊【確定】按鈕,表單填寫的內容被保存:

3.點擊【資料采集】,進入資料采集頁面:

點擊【選擇】/【掃描】按鈕,從本地選擇一張圖片,點擊【上傳圖片】:

注:下圖僅為上傳流程演示,具體上傳附件以資料采集頁面列表顯示為準。

待頁面提示“上傳完成”后,點擊【確定】,即完成資料采集:

4.點擊【返回至表單】,頁面跳轉至表單頁面;確認填寫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待頁面提示“提交成功!若無需繼續(xù)辦理業(yè)務,請及時退出系統!”后,點擊【確定】,頁面跳轉至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

(二)業(yè)務辦理情況查詢

1.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

模塊路徑:首頁-【我要查詢】-【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

業(yè)務提交后,可在【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查看該業(yè)務辦理進度及業(yè)務狀態(tài):

2.歷史辦稅操作查詢

模塊路徑:首頁-【我要查詢】-【歷史辦稅操作查詢】

業(yè)務辦結后,可通過【歷史辦稅操作查詢】,查看企業(yè)已經辦理完成的業(yè)務(即狀態(tài)為已完成、已作廢的業(yè)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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